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原勃利县天圣煤炭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0年08月24日

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原勃利县天圣煤炭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次公示

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原勃利县天圣煤炭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中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该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原勃利县天圣煤炭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原勃利县天圣煤炭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原勃利县天圣煤炭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勃利县青山乡青龙山村

总投资:19518.71万元

建设内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0.30M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原勃利县天圣煤炭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45596111

联系人:温惠林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黑龙江中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2582507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件:daisychen837@163.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18945596111联系建设单位温惠林后可到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式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附件:《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原勃利县天圣煤炭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征求意见稿)


 

七台河市东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圣煤矿

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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